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江苏稻源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 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20 年 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313,188.45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情形。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提升辛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辛集市清洁化工园区动力工程项目(热电联产项 目)资产质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公 司间接全资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进行增资,将其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27,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7,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辛集冀清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7,000 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人民币 36,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8.11%;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加新能源”)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89%。
2020 年 7 月 24 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划转给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公司计划将公司所持的 13 个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雄安 启迪桑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启迪生态”)名下。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 雄安启迪生态为 13 个污水处理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